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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到】价格相对公平合理的房子吗?》

http://zq027.com 2012-03-26 厦工集团楚胜专用汽车网 浏览量(4)

    无需调查询问,对于买不起房子居住的人,都想租到价格相对公平合理的房子居住。

    我看到本版上活跃的租赁供需氛围里有诸多抱怨,甚至有些校友(毕业的、在读的)专门设立了租房QQ群,监督讨论bbs廉租房中的租房贴。但不知道,在这众多的校友中,有几个人是真正深入关心“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的利益?有几个人不是为了鼓吹彰显自己的公平正义气概和高学历,投一时嘴巴之快?

    那么多的人都在咒骂利益熏心的房东,却几乎没有几个敢勇敢地把那些房东的名字和房屋地址公之于众。不知道是怕什么,叙说事实在法律上算不上侵犯隐私权。
   
    武汉市的房屋价格环比下降了,可武汉市的房租却在持续上涨。09年在华科东三区租套3室1厅的房子只要1000元,而到现在,有许多教师房东开到2500元。房租上涨的局面,很多人都说是市场自动调节的。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双方,只要一个愿打,另一个愿挨,法律就不会干涉。作为需求旺盛的地段,房东们想咋出啥价都可以,只要哪个承租人愿意接受。

    然而,承租人们是真的心甘情愿“挨打”,心甘情愿省吃俭用多交房租吗?应该不是吧?!但是,承租人们能有什么办法呢?谁TMD不想安居乐业,有一个相对安稳的居住环境?可是在住房问题上,只能有两个选择:买和租。不是谁都可以随便买房的,可租房呢?话语和主动权几乎都在房东控制范围内。在租房需求旺盛的地段,房东们定价总是按照他们自己个儿想要的最高租金出价,租期也由房东说了算;作为承租人,你爱租不租,你不租,自然会有其他人租。租赁期满后,若需要续租,许多房东又会大幅度上涨租金,有多少房东会给承租人“人情价”呢?
   
    对了,咱们国家领导人不是很关注“民生”、关注“房价”吗?不是一直喊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吗?咱们国家不是法制建设半个多世纪了吗?我们承租人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寻求救济呢?
   
    我查了下,我们国家针对租赁关系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法律中关于租赁关系的调整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在具体针对出租人房租定价方面,给出的指导原则是:等价有偿。 另外,对承租人的保护体现最明显的原则是: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但是,这些都是原则,而具体的对房东的持续涨租行为 ,特别是大幅度涨租行为,法律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制条款,也似乎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对其加以管制;任由众多房东此起彼伏地攀比哄抬房租,导致房租价格节节攀升。

    出了个鬼了,房价下降了,房租却持续大幅度上涨了。房租和房价应该是保持一致才对吧?
    作为我个人,是越来越觉得租不起房子了,租金高且不稳定,并且房东多会强行增加一些合同条款规避本来应该由房东承担的修缮维护安保责任。 我殷切地希望并请求广大校友们与我一起向媒体、各大论坛网站、政府部门、各省市人大代表呼吁反映,以引起相关国家领导的重视,尽快出台类似德国等欧美发达国家的租赁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遏制混乱的租赁市场行为,维护承租人应有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租赁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进行房屋租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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